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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及以前课程类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朱晓哲  发布日期:2025-09-30 查看: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对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要求,现开展2024年及以前课程类建设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及以前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项目;2024年及以前校级重点课程立项项目。
二、验收程序
根据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各课程建设项目在完成课程建设目标和任务基础上,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1. 项目负责人须对应认真填写《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附件1)、上海杉达学院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2),完成申报书中所有的既定课程建设的目标、完成情况及建设中采取的措施、展示预期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所有材料附件上传教研项目管理平台。
2. 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项目的结项验收评审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验收结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将结项汇总表和答辩验收材料(答辩纪要、专家评定意见等)提交至教务处。
3. 教务处将对验收情况进行审核,组织市级重点课程、校级通识教育课程以及校级验收结论为“优秀”的课程评审。教学工作委员会将对所有结项项目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三、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材料于2025年9月10日(周三)前完成所有验收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学院(部)填写《2024年及以前课程类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PDF和Excel电子版,PDF版应盖章)以及答辩验收材料发送至联系人OA。
(二)线上系统填报
课程负责人登录“教学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验收报告书PDF版(单位负责人需签字),反映研究成果的附件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作为附件上传平台。学院完成平台审核。
四、相关说明
(一)所有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请二级教学单位加强对课程建设的管理,并做好指导工作。二级教学单位课程整体建设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课程建设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上海杉达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杉达教〔2023〕28 号),教务处于验收通过后拨付 20%经费。项目验收结题后,结项当年内办完结账手续,不予延期。
联系人:朱晓哲;联系电话:20262656
附件:
1.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
2.上海杉达学院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
3.2024年及以前课程类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
4.结项验收课程清单
上海杉达学院
2025年6月2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6-28至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