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进一流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和成果共享,提高教师育人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和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定要申报“”?